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(请使用中文注册)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172|回复: 0

夯实大楹联 迈向新高峰——新版《联律通则》的学习与商榷 河南三门峡 李进才

[复制链接]

497

主题

141

回帖

3171

积分

管理员

积分
3171
发表于 2024-9-16 08:2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。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立即注册(请使用中文注册)

×
夯实大楹联 迈向新高峰——新版《联律通则》的学习与商榷
河南三门峡 李进才
相关链接:* 王凤茹:从文学性的视角谈《联律通则》的理论基础——《联律通则》学术会议优秀论文选登(1)* 吴爱芹:浅谈新版《联律通则》之从宽范围  ——《联律通则》学术会议优秀论文选登(2)
   2024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版《联律通则》,犹如一石投水,在联界激起了层层波澜,有人拍手点赞,有人冷眼相观,有人热烈拥护,有人不以为然,见仁见智,说长道短,不一而足。忝为中国楹联学会一员,自然不能袖手旁观置身事外,不仅需要,更有义务旗帜鲜明地表达观点。唯有如此,才能融汇贯通新版《联律通则》与创作始终,永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拳拳初心。   新版《联律通则》颁布实施,一时间联界或赞成或反对,各种声音尘嚣甚上,大有:“乱花渐欲迷人眼”的态势。“褒贬是买主”,我们说有反对的声音不可怕,真正可怕的是深潭投石,寂静无声,听不到反响,看不到态度,遭遇冷暴力。古人云:“贤路当广而不当狭,言路当开而不当塞”,一项动议,一种规则的出台,要反映内在规律,有助于事物成长,就必须广开言路,倾听不同的声音。汉陆贾《新语·辅政》说:“智者之所短,不如愚者之所长。”何况持不同意见的人中,不乏名闻遐迩的高手硕彦。仔细分析这些意见,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类:一是人云亦云反对“对联”称谓的改变;二是反对引言部分的改动;三是对特征、规则、对格的调整,持不同见解。这就要求我们客观理性地分析各种不同意见,沉稳细致,释疑解惑,因势利导,求得共识。
一、对新版称谓难以认同,不乏情感上的惯性使然。   在新版《联律通则》颁布实施后,相当一部分反对的声音是出于对旧版《联律通则》的熟悉,对突兀而来新版《联律通则》的陌生,脑筋一时转不过弯来。譬如:称谓的改变。新版中除了学会名称中出现“楹联”两字之外,旧版中的“楹联”均改称“对联”。其实,在旧版《联律通则》颁布之初,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人,也对旧版所称“楹联”颇有微词,不以为然。把一个千百年来耳熟能详的“对联”,改称“楹联”,容易让人诟病为隐晦,艰涩,故作高深,附庸风雅。岁积月累,驾轻就熟,就像黑格尔《法哲学原理》序中所说:“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;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。”简而言之就是存在即为合理。当人们把“楹联”称谓由格格不入难以接受,到逐渐认可习以为常,且被时间固化在脑海之后,再强行地要求他们做出改变。无论从习惯上,还是从情感上,都或多或少有点让人难以接受了。   中国楹联学会会长李培隽在接受湖南日报记者采访时强调:“楹联最本质的特征是具有深厚的民俗性。这种民俗性是一种生活习俗,一种生活习惯,反映了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创作理念。”既然对联的本质是民俗性,对联作为一种习俗,一种习惯,早已同民众的生活须臾难分水乳交融。新版《联律通则》将旧版“楹联”改称“对联”,不正是其本源的回归吗?《现代汉语词典》对联词条有:“写在纸上布上或刻在竹子上、木头上、柱子上的对偶语句。”尽管说叫对联或对子是俗称,叫楹联是雅称,二者虽有差异,却无本质意义上的不同。然而,《联律通则》作为楹联创作必须遵循的法度和圭臬,新旧版本尽管只有一字之差,却由小圈子,走向了大群体,由小组织,走向了大社会。藉此而论,又可谓意义十分重大。魏征《谏太宗十思疏》说:“求木之长者,必固其根本;欲流之远者,必浚其泉源。”新版《联律通则》称谓的改动,既是对联民俗性的回归,也是“以人民为中心”创作理念的充分表达。   招致不同声音的另一个原因,大概是应了“酒香不怕巷子深”或“智者千虑必有一失”的缘故?新版《联律通则》的推出,少了一些前期策划,少了一些过程引导。所谓的宣传鼓动就是要引导风向,引导舆论,引导人心,引导人们的意识形态。毕竟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,关注一些事就不能关注另外一些事,而宣传鼓动的作用就在于吸引人的注意力及引领方向。若是前期宣传的更加充分一些,铺垫的更加扎实一些,相信,就会让许多人由不理解到理解,由消极到积极,由观望到支持,来一个态度上的根本性转变呢?
二、新版地位、特点表述,极大地焕发了对联生命力。   旧版《联律通则》引言部分对楹联的定性为:“楹联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独立文体之一,具有群众性、实用性、鉴赏性,久盛不衰。”新版《联律通则》引言部分对联的定性则是:“对联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谐巧性、实用性、文学性等特点。”就新版引言对联定性,亦有不少不同意见,要么是对新的定性表示反对,要么是对新版对联特点的表述顺序,难以认同。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斗大的线团缠不清,一时间是非曲直难有定论。然而,木不钻不透,理不辨不明。只要心平气和以理服人,抽丝剥茧,朔本求原,秉承弘扬发展传统文化的大目标,就一定能够化异为同达成共识。(一)新版对联地位定性,增强了楹联人的文化自信。   对联产生的确切年代,莫衷一是,众说纷纭。对联缘于民俗而产生,千百年来一直在民间文学和主流文学的夹缝中游离、生长,从大雅到大俗,撰联队伍庞杂,所遵循的文体形式、规范,亦因地域和年代而变化,则得到了当今联界的一致认同。可以说对联文体一直未能像格律诗词那样,形成 “篇有定句,句有定字,字有定声” 严格的格律规范,更不要说官方的认可与颁布了。因而,在旧版《联律通则》中表述为:“楹联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独立文体之一,”其核心要义还是为楹联在“中华文化宝库中”争得一席地位。说的体面一些是寻求社会定位,争夺话语权。说的直白一点就是求认可、求生存。究其原因,是长期以来对联被视为不登大雅之堂的雕虫小技,在夹缝中游离,受到的扭曲挤压积重难返。当然,也同旧版《联律通则》修订时,传统文化从未受到如此重视的社会大背景,不无关联。   犹如唐代李白诗中所说:“两岸猿声啼不住,轻舟已过万重山。”自2008年10月1日颁布《联律通则(修订稿)》,仅仅十多年的时间,随着社会发展,时代进步,传统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地位越来越突出,作用越来越强大。在各级楹联组织推动下,楹联文化风生水起波澜壮阔。用时下李培隽会长的话说:“在全国范围内,楹联文化的传承发展较快,可以说进入了“高原期”,正向着“高峰”迈进。”因而,才有了新版《联律通则》:“对联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”的定性,非但从求得社会认可的小圈子里,跳脱了出来。而且,沉稳坚定,掷地有声地宣示,对联是中华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,强调对联在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应有地位,极大地增强了对联人的文化自信,增强了联家的使命感、荣誉感。(二)新版对联特点表述,尊从了历史脉络。   旧版《联律通则》将楹联特点表述为“群众性、实用性、鉴赏性。”新版《联律通则》除保留旧版“实用性”之外,用“谐巧性”和“文学性”置换了另外两点。其表述为“具有谐巧性、实用性、文学性等特点。”一些反对的声音要么要求恢复旧版表述,要么对新版确立的谐巧性、实用性、文学性,孰轻孰重争论不休。要想厘清其中的子丑寅卯,内在关联,很有必要梳理一下对联发展的历史脉络。   在对联文体出现之前,对偶修辞一直作为诗歌、骈文等,各种文学创作的基本技巧,唐宋以来的儿童启蒙中,对偶修辞一直是最主要的教育内容,在由短到长的对偶训练中,一些十分精巧的对偶短语,如“苍耳子”对“白头翁”。一些名士有意无意形成的对偶短句,如“云间陆士龙”“日下荀鸣鹤”之类。便因其谐趣性而广泛流传,这便是对联文体谐巧类对联的源头。此类作品只能作为对联文体最低级的表现形式,与成熟的对联文体形式,还有着一定的差异。实用类对联则是借着民俗学上的桃符偶然出现,也就是后蜀孟昶、北宋苏轼题桃符联句,此时的对联文体正处在自发阶段。至到南宋朱熹,才开始有了朦胧的对联文体意识。对联真正意义上的显现,是到了明代中期李开先、杨慎,自此以后对联文体才进入自由自觉的创作兴盛阶段。   梁章钜最早意识到“巧对”与“楹联”在形式上的巨大差别,他把技巧性极强的巧联在《楹联丛话》之外,结集为《巧对录》。已故联家刘太品先生亦曾呼吁:“我们可以把对联文化的内涵分为谐巧性、实用性和文学性三个部分,这其中谐巧类对联产生最早,流传最广,格律要求也最为庞杂和宽泛。”由此,我们可以梳理出对联由谐巧联萌发,继而实用联登场,文学性则时隐时现贯穿于对联成长的至始至终。一副好的对联抑或是某一种特点相对突出,抑或是三种特点兼而有之。新版《联律通则》对联特点的表述,大抵是遵从了历史上对联产生的先后顺序。如果一味地将对联特点的内在关联对立起来,抑或人为地阉割分离,口诛笔伐大肆鞭挞,则本末倒置有失偏颇了。
三、附则的提升拓展,夯实了大楹联的根基。   新版《联律通则》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:“本通则作为对联教育、创作、评审、鉴赏中,在格律方面的基本依据。”同旧版相比仅仅增加了“教育”两字,却让人五味杂陈满腹感慨。一直以来对联创作是老年人的游戏,虽说“烈士暮年,壮心不已。”毕竟“神龟虽寿,犹有竟时。”感慨人才断档,创作队伍青黄不接的同时,又颇有几分酸楚,几分无奈。千百年来,楹联文化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,一直为国人所喜爱。然而,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,文化大革命破四旧立四新,楹联被驱离课堂,淡出人们的视线。从事楹联创作的人越来越少,以至于弄到吉光片羽,凤毛麟角的不堪境地。   春秋哲学家管仲《管子》说:“一年之计,莫如树谷;十年之计,莫如树木;终身之计,莫如树人。”清梁章钜《楹联丛话》中说,“刚日读经,柔日读史;十年树木,百年树人”,以“百年”之计代替管仲的“终身”之计。可见教书育人是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的大事、好事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政治报告中所说:“青少年是祖国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,也是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阵地。”近年来,楹联文化大有崛起之势,风气日渐浓厚。要让楹联这门国粹艺术发扬光大,就必须从娃娃抓起,从青少年抓起,普及楹联文化、传承中华文明是楹联人义不容辞的责任。   当然,这里的“教育”不仅是体制上的课堂教育,也包括对联文化的普及与对联人才队伍的壮大。放眼全国,无论是天津的“大都市楹联文化”,还是三门峡的“融合新媒体,激扬新时代”,抑或是运城的“联卷河东一片红”众多楹联文化现象不断涌现,以及广东、湖南、湖北、山东四大文化强省各自创立的楹联文化高地,都极大地增强了楹联文化的吸引力、传播力和影响力。这也是新版《联律通则》附则中增加“教育”一词的底气所在,根基所在。
四、科学修订《联律通则》,是应时而动顺应潮流。   当今社会,正在经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,上至国家,下到个人,都必须明察大势,顺应潮流,以自强不息精神破除阻力、迎接挑战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要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,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。”这就要求我们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观念、人文精神,坚持古为今用、以古鉴今,有鉴别的对待,有扬弃的继承,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。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,正是时代赋予楹联人的使命与荣光。   《联律通则》无疑是对联创作实践中,处理各种形式层面矛盾关系的行为准则。2008年10月第一版《联律通则》的制定,是在认真研究古人创作实践,广泛征求意见,充分探讨论证,集思广益的产物。参与通则制订的人中,不少都是在理论研究与创作实践中,颇负盛名的专家学者。青山遮不住,毕竟东流去。掐指细数,旧版《联律通则》的颁布实施,已经过去了十数个年头。“洞中方一日,世上已千年。”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,人的认识也要随着客观事物的变化而变化。古人云:“流水不腐,户枢不蝼,动也。”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战国楚宋玉《答襄王问》说:“客有歌于郢中者,其始曰:《下里》《巴人》,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。……其为《阳春》《白雪》,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。”由此,衍生出了阳春白雪,和者盖寡;下里巴人,和者益众,一干成语典故,就是告诉我们世间万物,只有求得多数人的理解和参与,才能成长发展,才有旺盛的生命力。李培隽会长多次强调:“抓住楹联“民俗性”这个本质特征,为时代和人民放歌,才更能为人民所接受和喜爱,赢得更大的发展契机,焕发出更强大的生机和活力。”简而言之就是对联要大众化,惟有亲民,接地气,推动对联文化转化为全民文化,楹联才能迎来大发展,大繁荣。   新版《联律通则》的修订,汲取了旧版《联律通则》施行十多年来,积累的一些经验,发现的一些问题。斟词酌句,删繁就简,深入浅出,择精扼要,去除了一些不必要的修饰语和专用名词。文字编辑也下了很大功夫,力求用字、用词准确。新旧版本相比减少了313个字。可谓文字简洁明了,语言通俗易懂,有利初学者学习、掌握。概括而言:一是简洁严谨,便于执行;二是融合生活,亲民接地气。是新版《联律通则》的两大特征。   对联格律是对联作为独立文体理应具备的基本形式要求。对联格律并不先于对联文体而存在,它是后人对前代联家创作实践中,所遵守的对联基本形式要求的归纳和总结。科学而系统的对联格律学,是建构中国对联学的重要基石。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不开优秀传统文化,《联律通则》的科学完善,是楹联文化走向时代高峰的根本保证。
参考文献:1.2021年3月 央视网《习近平谈文化自信》;2.2024年1月 中国楹联学会新版《联律通则》;3.1987年 梁章钜中华书局《楹联丛话》;4.1997年10月 德•黑格尔 商务印书馆《法哲学原理》;5.2023年12月 湖南日报专访中国楹联学会会长李培隽《让楹联文化“活”起来,传下去》;6.1999年 袁行霈 高等教育出版社《中国文学史》;7.2006年 刘太品 中国诗词楹联出版社《对联的文学性与文学类对联》;8.2016年9月 刘太品《树立科学联律观,促进对联创作、鉴赏和评审工作》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联钥网 ( 滇ICP备2021005283号 )

GMT+8, 2024-11-10 04:11 , Processed in 0.103553 second(s), 7 queries , File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