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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 明(1305—1359),字则诚,号菜根道人,浙江平阳人。元至正五年(1345)进士,授处州 录事。明初,太祖闻其名,征召之,以老疾辞。所作《琵琶记》,为南曲名著。
巧对一
小儿不识道理,上桌偷食;
村人有甚文章,中场出题。
此联见《古今滑稽联话》,高明幼聪慧,善属对,年六岁,父宴客。他从桌边攫食,被一客人看见,便对其父说:“令郎捷对,敢请试之?”遂以 刚才所见,出一上句。
“道理”,规矩;情理。欧阳修《答西京王相公书》:“其言乘谬,不合道 理。”“偷食”,偷吃东西。出句指客人还未入席,高明便先挑拣而食。
高明见来客讥讽自己,心里很不高兴,针锋相对。“村人”,本指乡下 人。喻指俗人,蠢人。《朱子语类》卷三五:“所谓君子者,岂是敛手束脚底 村人耶?”“文章”,指才学。张齐贤《洛阳缙绅旧闻记》:“时僧云辨,能俗讲,有文章,敏于应对。”对语指出来客原本是没有才学的俗人,却偏偏 当众出句考我。“出对”又寓与人作对的意思。
作为六岁的小儿,见了好吃的东西,由不得先尝一口,可客人偏偏 用“偷食”讥之,故高明有直呼“村人”的蔑称,就联对遣词用语来讲,倒也有趣。
——摘自梁申威主编《明代对联选》,山西人民出版社,2003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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