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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4.10.15截止】第十二届扬子江诗学奖征集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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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8-31 00:0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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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届扬子江诗学奖征集公告
扬子江诗刊 征文天下
2024年08月30日 14:50 吉林
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MwnFLrif_UVaK15sxCgk1Q

“扬子江诗学奖”自创办以来,已历十一届,在诗歌界多年持续反响强烈,成为中国新诗奖项中的重要品牌。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,为推动新时代诗歌创作和诗歌评论的繁荣发展,进一步发挥优秀诗歌作品、诗歌评论在讴歌新时代、温润心灵、启迪心智上的重要作用,向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,我刊现启动第十二届扬子江诗学奖作品征集。
一、主办单位《扬子江诗刊》
二、奖项设置“扬子江诗学奖”诗歌奖(诗歌作品)3-4名“扬子江诗学奖”诗评奖(诗歌评论)1-2名
三、参评要求1、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期间在国内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诗歌作品(含散文诗)或诗歌评论,申报时须寄发表刊物原件及参评作品复印件三份,填写《第十二届扬子江诗学奖申报/推荐表》,附姓名、本名、有效联系地址、电话、身份证号等信息。欢迎自荐和推荐他人作品。2、参评诗歌奖:提交的参评诗歌作品为一组新诗(含散文诗,长诗亦可),不少于150行,散文诗不少于2000字。3、参评诗评奖:诗歌评论为单篇评论,不低于5000字。4、参评者年龄不限。5、参评作品如有抄袭或侵权,责任由参评者自负。
四、评奖方法由主办单位聘请著名诗人和评论家组成评委会,评出获奖作品。
五、征集时间申报时间自即日起,至2024年10月15日截稿(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)。本次征集不收电子稿件。信封上请注明“第十二届扬子江诗学奖”。
六、投稿地址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扬子江诗刊社邮编:210019联系人:蔡老师电话:025-86486051

七、申报/推荐表下载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即可进入下载链接,提取码为“yzsk”。

扬子江诗刊2024年8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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