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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届“深圳荔枝杯”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
2025 June
2025年荔枝公园荔枝节围绕荔枝文化,举办首届“深圳荔枝杯”全国诗词大赛。为弘扬中华荔枝文化,赓续千年诗意底蕴,现面向全国诗词爱好者发起首届“深圳荔枝杯”全国诗词大赛征集活动。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组织结构 指导单位 中华诗词学会城镇诗词工作委员会 中华诗词学会现当代诗词研究工作委员会 广东中华诗词学会 主办单位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荔枝公园管理处 承办单位 深圳市长青诗社 深圳子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二、征稿主题 以荔枝文化为核心,围绕荔枝的历史典故(如唐代贡荔传统)、自然风韵(如荔枝公园景观)、人文精神(如苏东坡“日啖荔枝三百颗”名句)等展开创作。作品需融入地域特色,例如深圳南山荔枝的糯米糍、桂味、妃子笑等标志性元素。
三、征稿对象 全国诗词爱好者。
四、征稿体裁 格律诗、词。
五、征稿时间 2025年6月29日-2025年8月29日。
六、征稿要求 1、本次赛事投稿作品要紧扣“荔香诗韵”主题,内容积极向上,反映荔枝的历史典故(如唐代贡荔传统)、自然风韵(如荔枝公园景观)、人文精神(如苏东坡“日啖荔枝三百颗”名句)等展开创作。2、投稿作品为格律诗词,排律不超过40句(20联),诗用《平水韵》或《中华通韵》,不混用。词用《词林正韵》或《中华通韵》,不混用。词牌不限,小令、中调、长调皆可。3、每位投稿者限投2首,以首次投稿为准,拒绝重复投稿。4、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新作(未在任何媒体发表过,含微信公众号等),严禁抄袭、剽窃、套改,发现问题即取消参赛资格。来稿文责自负、杜绝抄袭,组委会如发现问题,取消其参赛资格。5、投稿者须按要求填写信息:姓名(与身份证一致),标题与正文(近体诗两句一行,词分上下片),邮寄地址、电话、身份证号、开户行、银行账号(账户名须与作者姓名一致)。
七、投稿邮箱
八、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,奖金2000元; 二等奖3名,奖金1000元; 三等奖5名,奖金500元; 优秀奖20名,奖金200元。
九、注意事项 (1)组委会对获奖作品具有刊登、出版、宣传等使用权,作者有署名权,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。 (2)所有获奖者,均通过现场颁奖大会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,并将获奖证书邮寄或直接颁发给获奖者。 (3)本次征稿规则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,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。 (4)大赛办公室设在深圳市长青诗社。具体通联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路1001号荔枝公园寄趣园。 首届“深圳荔枝杯”全国诗词大赛投稿2025年6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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