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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届博鳌国际诗歌奖评选公告
博鳌国际诗歌奖 征文天下 2024-05-07 16:20 吉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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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繁荣世界诗歌创作,推动中国诗歌的国际化进程,由博鳌国际诗歌节发起,联合多家国内外诗歌、文化机构共同主办的第七届“博鳌国际诗歌奖”评选活动开始征稿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评选时间
1、2024年4月19日开始征稿,9月30日截止;
2、2024年10月15日公布初选入围名单;
3、2024年11月公布获奖名单。
二、征稿办法
1、组委会成员推荐;
2、作者自荐(杰出成就奖除外);
3、参评年度诗人奖、年度新锐奖者,请提供2023-2024年度创作的诗歌作品10首,外国作者的作品请提供外文、中文对照;参评年度翻译奖的,请提供发表翻译作品(6首以上)的报刊或诗集(电子版或照片)。作品请发至邮箱:syhn2018@163.com。参评年度诗集奖者,请提供2023-2024年度用单独书号出版的一部个人原创诗集(国内、国外出版均可,不接受散文诗集以及用丛书号出版的诗集、再版诗集),由作者精选诗集中的作品6首发至邮箱,中国诗人诗集请寄至:(中国)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五路2号晨晖帝景韩庆成收,电话:13305510766;外国诗人诗集请寄至:(泰国)Han Qingcheng (มิสเตอร์ หาน) 0993706589 458/543 Rimhaat Jomtien Condominium Building S2, Nongprue, Banglamung, Chonburi, Thailand 20150(因评奖需要,参评诗集请寄6本)。所有参评者请附个人简介一份,高像素照片1-2张(电子版)。
三、奖项设置
1、杰出成就奖1-2名。评选对象为世界各国诗坛杰出代表,为本国诗歌、世界诗歌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的诗人;
2、年度诗人奖5名。评选对象为当代世界各国实力诗人,在2023-2024年度创作出能够代表本国诗歌最新成果的作品;
3、年度诗集奖5名。评选对象为世界各国2023-2024年度出版,能够代表本国诗歌成就的个人诗集;
4、年度翻译奖1-2名。评选对象为当代世界各国翻译家,在2023-2024年度发表或出版的具有国内或国际影响的翻译作品;
5、年度新锐奖1-2名。评选对象为世界各国在2023-2024年度崭露创作锋芒的青年诗人(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6、由第七届博鳌国际诗歌奖评委会以投票方式评出各奖项获奖者,评委名单与获奖名单同时公布。
四、颁奖典礼
拟于2024年12月在泰国曼谷和芭提雅举行颁奖典礼和采风活动,邀请获奖诗人、翻译家和国内外著名诗人、作家、艺术家出席。
五、奖品设置
1、为出席颁奖仪式的获奖者颁发奖杯和证书;
2、为出席颁奖仪式的获奖者颁发奖品——泰国芭提雅梦想庄园购房抵用金券:杰出成就奖30万泰铢,年度诗人奖、年度诗集奖、年度翻译奖20万泰铢,年度新锐奖10万泰铢;
3、获奖作品由《World Poetry·世界诗歌》杂志选发。
博鳌国际诗歌奖评选委员会
2024年4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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